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20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今天申税小微为大家带来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操作指南,快来一起学习下吧~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申报路径
步骤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骤2: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申报步骤
01
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模块后,显示温馨提示,点击“确定”,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02 申报表填报
进入申报表后,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扣缴税款所属期、填表日期。填写相应栏次销售额本期数。
03 选填附列资料(一)
如有差额征收情况的,填写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04 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下拉菜单,并填写相应的减免税明细并保存。
05 填报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栏“计税(费)依据”、 第4栏“本期应纳税(费)额”根据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中数据自动生成。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后自动生成第6栏“减免税(费)额”。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
06 回到主表
主表25 26 27栏附加税额根据附表二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应补(退)税额自动带出。
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当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数值发生变化,或减免税明细表中限额减免数值发生变化,务必在主表数据更新后重新进入《附加税费情况表》中进行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2.享受重点群体人员、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点击“重点群体人员采集”或“企业退役士兵采集”按钮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eTax网上电子申报客户端操作指南
申报路径
步骤1:主界面-【账户】-右上角【更新核定】。
小提示:填写报表前,因为有部分表需要带出初始化数据,请确保当月更新过核定信息。如果初始化数据有误,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后,可通过手动更新核定至最新数据。
步骤2:登录【eTax@SH 3】—在【税费申报】中进行选择填写。请留意税款所属期。
申报步骤
01 申报表填报
进入申报表,填写本期销售额。
02 按需填报附表一
存在差额征收情况的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附列资料一。
03 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减免税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项目。
04 填报附表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和第6栏“减免税(费)额”。
核对检查数据正常后审核保存。第10栏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将自动带入到主表第25、26、27行次。
05 申报表发送
有审核错误的报表不能发送,请重新打开报表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