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应当具备4个基本条件:
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
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1.拥有有效的无人机型号合格证(TC)或无人机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RC)。
2.申请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拥有相应的无人机驾驶人员,并具有有效的无人机驾驶员执照。
4.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能力,能够确保无人机的使用安全和管理规范。
申请表
在国家民航局或地方民航管理部门网站下载并填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无人机购买凭证、无人机操作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服务承诺书
企业需提交服务承诺书,承诺将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无人机运行安全可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当地政策和部门要求,企业可能还需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1.申请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民航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人机的有效型式认可证书或者产品说明等相关材料;
(4)无人机驾驶员的执照及资格证明;
(5)民航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2.民航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3.符合条件的,民航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颁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更多信息可咨询:13969845058 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