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
二、适用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五、受理机构:各县(市)区行政审批窗口
六、决定机构: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
七、数量限制:无限制
八、申请条件:烟花爆竹单位资质证明
九、禁止性要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十、申请材料目录: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十二、办结时限: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十四、结果送达:承诺时限内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
十六、办公地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窗口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十七、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