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1月16日讯 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力支持就业创业,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扩岗作用,近日,济宁市组织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核发放工作。
在济宁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不影响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1名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底。
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
“免申即享”。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上级推送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以及本地失业登记数据进行主动比对、审核发放。
具体政策详情可咨询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服务科(咨询电话:0537-2937916)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自主申报”。企业报送《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企业招用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扫描电子版。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等材料的扫描电子版。由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发放。
具体政策详情可咨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服务部(咨询电话:0537-2343244)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