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青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有了新的规定,主要涉及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许可证有
效期,原有效期为5年,现有效期缩短为3年。二是经营种类有变化,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类,例如亚硝酸盐、凝固硫酸、四氯化碳等。三是要求企业向公众公开安全事故及危险化学品泄漏
事件信息。
符合以上要求后,我们来看一下具体如何申请,在办理过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必
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企业必须拥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个人必须拥有稳定的住所;
3.企业必须拥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个人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知识;
4.企业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个人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三、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给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3.审核: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派遣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
4.发放许可证:如果企业或个人满足所有要求,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1.企业或个人在申请过程中必须真实、准确地提供所有信息;
2.企业或个人应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企业或个人应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
4.企业或个人应接受青岛市应急管理局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