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李沧区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证),需遵循以下流程及要求。请根据您的经营模式(有储存设施/无储存设施)和经营范围(具体危险化学品类别)准备相关材料:
受理单位:李沧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中路615号(李沧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2-87610770(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最新要求)
企业注册与资质准备
完成公司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相关事项)。
租赁或自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若无储存设施,需提供不储存承诺书)。
材料准备
必要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下载模板)。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如安全员证、主要负责人证)。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若涉及仓储,需提供仓储设施相关验收文件)。
安全评价报告(由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无储存设施可简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附加材料(视情况):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回执。
运输、储存合作协议(若委托第三方)。
提交申请
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qdzwfw.sd.gov.cn)在线提交材料,或到李沧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提交。
现场核查
应急管理局对经营场所、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审查(无储存设施企业可能免于现场核查)。
审批与发证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模式区分:
无储存设施:仅从事票据交易,无需仓储,材料要求简化。
有储存设施:需提供仓储场所的消防验收、防雷检测等文件,审批更严格。
危险化学品目录:
需明确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参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部分剧毒、易制爆化学品需额外审批。
有效期与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前3个月申请延期。
费用:审批不收费,但安全评价报告、培训等第三方服务需自行付费。
代办服务:若流程复杂,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需谨慎选择正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