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业务种类 | ||
***类增值电信业务 | 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 | |
2.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 | ||
3.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 ||
4.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 |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 |
2.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 ||
3.存储转发类业务 | ||
4.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 ||
5.信息服务业务 | 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 |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 ||
6.域名解析服务业务 |
二、办理机构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七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四、申请条件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材料
1. 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及技术方案专用表格(在线填写),域名证书、相关前置审批文件(特定服务项目需要);
2.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在线填写);
3. 公司及人员情况表(在线填写),主要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安全负责人相关资质扫描件;
4.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在线填写);
5. 股东追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在线填写),股东证件扫描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6.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电子版,原件1份),表单中有模板供下载,承诺书抬头应填写“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7. 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1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需提供网站/APP主要页面截图(网站截图应包含域名)、接入协议;
7.2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需提供网站/APP主要页面截图(网站截图应包含域名)、接入协议、第三方支付协议;
7.3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需提供呼叫中心设备购买或租用协议;
7.4申请IDC、CDN、ISP业务的(含变更增项),请上传《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特别承诺书》;
7.5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上传《依法经营特定电信业务承诺书》:①本次申请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②本次申请国内多方通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③本次申请的业务种类大于等于4个业务;④公司名称中带有“交易所、交易中心、支付、借贷(以及P2P谐音)、众筹、基金、保险、信托、证券、金融、约车”等关键字,或线下传统行业的申请者(如:药厂、旅行社、驾校、人力资源、燃气、牧业、房地产、家政、保洁、线下连锁店等);
7.6按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提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版,原件1份);
7.7受到电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未满三年的,请上传《守法诚信经营特别承诺书》;
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格式要求:所有申请材料均线上提交,上传附件小于等于十个图片的以单个图片方式上传(jpg、jpeg、gif),超过十个图片的请放于word或pdf中上传,所有图片均应正向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
2. 申请材料及表单填写问题可参照政务服务平台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申请指南”处下载)或填写表单时下方的填表说明。
3. 登录失败或系统认证信息无效可拨打12381进行咨询。
六、办理地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
七、办理流程
(一)在线提交申请
申请者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注册登录,选择“政务服务”-“行政许可”-“法人服务”-“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在线办理”或点击“公共服务”-“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审核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审核意见,按照“表单意见”修改并尽快提交。
(三)发放受理/不受理通知书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受理条件的,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受理后审查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自受理之日起(由法定60日优化为)2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五)领取证书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为企业提供现场和邮寄两种领取方式,详见公司法定代表人邮箱收到的领证通知。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办流程图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季为下午2:30——6:00)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5321-5000
十一、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二、禁止性要求
(一)业务种类:不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设置链接)
(二)申请主体类型:不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三)注册资本:不符合最低限额要求;
(四)申请主体资质:不具备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施;
(五)申请主体信誉:无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或公司一年内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违规记录;
(六)申请省内经营电信业务的,注册地不在本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