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二)产品应有适用的产品标准; (三)产品应通过全性能检测; (四)产品应有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的说明书。 法律依据:本实施办法规定。
申请材料 生产企业注册地址变更和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的申请材料要求:
1.《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变更申请表》;
2. 医疗器械注册证原件;
3.生产企业关于变更的情况说明;
4.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对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原件1份) ;
5、企业注册地址及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提供:
①、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②、提供新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表》
③、提供变更前后企业注册地址及生产地址文字性改变的证明文件
备注:
1、《申请表》封面:申请人为申办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联系人为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经营人员之一;
2、材料申报人应为企业申请人或联系人,非上述两种人员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核对身份证原件);
3、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新申请企业如未有印章,必须由申请人在申报材料上签字;
4、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并按照提交材料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5、内容填写应当准确、完整、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