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申请需要多少钱
一、青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 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青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 申请报告;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章程;
6. 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原件或工商部门已盖审验资专用章的账户资金入账凭证复印件;
7. 具有面积在150平米以上固戍的房产地产证的原件或租房合同原件(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上);
8. 单位章程(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9. 提供公司的播音主持人(需提供主持人至少5个主持作品证件及专业院校毕业证);
10. 公司相关人员需要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的学历证明(经当地人社局认证的复印件);
11. 已接收频道资源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提供;《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频道许可证》复印件;
12. 公司章程(新成立公司不一定要提供公司章程);
13. 公司法人的任职证明(任职公司董事或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
14. 公司验资报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青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 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 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 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 制发校核、告知送达:核发机构校核申请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告知申请人领取许可决定通知书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送达经办人及颁证机构在许可证管理系统签发打印许可证,EMS快递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