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在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具体来说:

  1. 如果申请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和毗邻县行政区域间的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经营范围,您需要到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1. 如果申请从事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这类经营范围更广,因此需要到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1. 如果在直辖市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直辖市的情况下,您需要向直辖市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以上申请流程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在提交申请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在20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如果予以许可,就会向您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您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在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您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如拥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这些条件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此外,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