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日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5、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日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视频(直播)、动漫、音乐等互联网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视频/直播)、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直播/视频)、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即凡是经营这些类别的文化产品必须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