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款怎么缴税
企业厂房拆迁后,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可以取得相应的补偿款。那么这些补偿款要怎么缴税呢?
✅1、对于房屋拆除的应纳增值税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适用税率;含增值税收入÷1.03×适用税率。即:应纳增值税额=不含增值税收入×适用税率-含增值税收入÷1.03×适用税率=(0-2000)×0.11-0.13=0.089(元)。
✅2、对于土地及附着物拆除的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是:
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时:
(1)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可抵减金额=可抵扣进项税额+支付的土地成本或土地出让金+支付的青苗费、树木费等绿化费+缴纳的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2000-1500)×0.06-0.12=(元)。
(2)当取得的全价款超过扣除项目金额时,则按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减金额:
(3)可抵减金额=全部价款-(支付的土地成本或土地出让金)-支付的其他费用(如青苗费、树木费等绿化费)+缴纳的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剂-(2000-1500)×0.06-0.12)=.33(元)。
(4)以上两种情况下计算的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金额相等。
✅3、对纳税人因旧城改造等原因而重新购置房产的,在确定是否属于不得抵扣的旧房改造支出时,可按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以转让方式购置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其购入房地产所支付的契税计入财产原值;
以作价入股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其购入房地产所支付的契税计入投资性房地产价值; 以融资租赁形式购买不动产的纳税人,其购进不动产所支付的契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二、拆一还一如何缴税?
拆一还一是指业主将原有房屋拆除后再向商购买新房的行为。由于这种经营模式在销售环节上类似于打折销售处理方式,拆一还零实质上是减少折扣额的一种手段。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经批准实行拆一还零,购房者应按发票价格全额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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