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申请流程(2023年更新)
危化品具有相当商业价值的危险化学品从出现到普及,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发展,青岛地区的危险品经营企业虽然并不算多,但是管局在青岛上面却做得相当不错。近期开展的检查活动中,一些没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被要求尽快将相关资质补全。以下我们重点说说青岛危化品许可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申请流程和相关要求。
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程序:
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
2、检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 3、审批: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申报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文件或者租赁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7、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品运输**和批复,及运输合同;
8、存储场所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品储存**和批复。
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1、符合要求的商业办公场地,面积不低于50平,产证信息不能是住宅性质的。
2、经营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