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辉财税为您提供青岛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攻略,包括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填表指引等等,希望对您有帮助!
申请条件
因生产生活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货运机动车(不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
2、机动车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
3、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陆网站【点击进入】,按照提示填写表格,提交资料;
2、对于材料齐全且驾驶人、车辆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罚或发生交通事故尚未结案情形的,由大队办理人员一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本审批时限为全国最短)核发通行证,并加盖大队行政公章。
3、提交申请材料时,要注明邮寄详细地址、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行证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办理大队邮寄给申请人。
填表说明
1、危化品(不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在货车、危化品限行区域行驶的,填写此表。
2、机动车所有人、车辆类型按照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内容填写。
3、始发地、目的地填写至xx区(市)xx路。行驶路线填写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的主干道。
4、申请期限必须在车辆审验合格有效期内,且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5、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盖单位印章,所有人为个人的,由个人签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保证盖章和签名真实有效。
办理部门
1、自青岛市行政区域外通行至青岛市行政区域的,由目的地交警大队办理。
2、自青岛市行政区域通行至青岛市行政区域外的,由始发地交警大队办理。
3、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通行证由目的地交警大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