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94号)《关于调整实施部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烟政发〔2020〕7号)有关规定及审查结果,现将栖霞安平加油站、栖霞市隆鑫加油站等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予以公告。
栖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蛇窝泊镇政府、亭口镇政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信息
注:备注填写***申请、延期申请、直接延期换证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填写变更后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