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所需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书和申请表:需要提交一份关于经营特种行业的申请书,并填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如果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外国人,还需要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材料5。
营业执照:提供工商部门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场所合法经营使用权和房屋安全合格的凭证13。
消防安全证明: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和消防鉴定书。
治安管理制度:建立或配备适应安全管理需要的治安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保卫、值班巡查、消防安全、验证登记、嫌疑报告、财物保管、会客登记、旅客信息采集传输、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各项制度。
其他材料:包括房屋平面图、方位图、技防设施分布图、治安管理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凭证等。
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向所在地消防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初审: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盖章,然后到旅馆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初审。
复审:派出所初审合格后盖章,再提交到县区局治安大队进行复审。
审批:治安大队和公安分局验收合格后盖章,最后向治安支队提交所有材料,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验收合格且手续资料齐全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