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一张。
三、申请人提出除新办申请外的其他类型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五)变更许可证的,还应当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青岛烟草证距离保护要求
(一)商店周围50米以内不能有学校
(二)零售点的经 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间距应达到下列要求城区街道120米以上;乡镇街道(包括集镇街道)100米以上; 繁华商业区80米以上
(三)“一点一证特殊标准”:三***以上酒店或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饭店、宾馆、酒店、茶楼)、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商场不受合理布局限制
(四)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蕞长不得超过5年
(五)未领取许可证经 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且1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2次以上的,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许可证
LXDR-2023-0300001莱西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莱西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卷烟零售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