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业内更喜欢称它为“文网文”,如果您是***次听说,也许会感觉绕口,语法不通,没关系,了解下就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有确定的域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81号)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不再核发涉及到”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等经营范围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如部分网络游戏企业经营范围仅含有前述网络游戏的,则其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新证,经营范围同时含有其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或拟从事其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经营范围变更或申请重新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所以以后文化和旅游部将不再对游戏类企业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不再对现有的游戏类网文进行续证,所以如果有中介跟你说给你游戏网文续证或者给你办理游戏网文,都是骗子,大家千万不要相信。具体你可以点击下方小卡片咨询我们专业老师:
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网文证”,是互联网文化活动策划与实施、互联网文化产品经营、网络文化...
山东文网文代办条件:1.申请许可证资质的企业是依法成立的;2.申请许可证资质的企业是内资企业;3.申请许可证资质的企业注...
文化证件网上延续怎么办手续?是本文主要内容。也是近期,有客户咨询的问题。这个资质我们介绍的就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