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可证办理条件

 发表于 2024年03月05日  浏览: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相关专业人员; 

(三)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 

(四)最近三年内,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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