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需达100万,经营范围需包含网络文化经营。
法人和股东的基本信息。
公司3名专业人员的社保证明,以及他们的毕业证(需是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域名证书,服务器租赁合同
公司带查询章的章程。
公司的业务发展报告。
公司购买办公设备的发票。
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和租赁合同。
办理流程如下:
注册账号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提交所需材料。
审批由当地文化和旅游厅的行政审批部门负责。
受理后10~1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部分地区需带纸质材料领取许可证,部分区域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公司注册地址。
需要注意的是,文化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失,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按要求补充完整材料后,方可受理。文化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则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则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