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
2023年度企业年报已经开始啦!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准备了此份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学习起来吧!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4年1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1、网站入口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登录首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逐项如实填报。
3、二维码入口
扫一扫营业执照右上角二维码,跳转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即可。
四、以下为填报具体流程
1、登录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江苏”,进入企业年报。
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鼠标左键在页面空白处点击一下,3-5秒后,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显示出来,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验证码后输入,点击“登录”。或者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个体工商户可直接点击“个体工商户便捷登录”,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并输入经营者身份证后6位,即可直接登录。
2、登录后,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弹出年报须知,阅读后,在下方“已阅”前的小框内“√”(打勾),再点确认,即可开始填报。(注:如果以前存在没有参加年报的年度,需要先将以前年度补报后才可申报本年度的。)
3、详细填报内容可观看以下视频教程:
五、特别提醒【认准官网,谨防诈骗】
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网址:http://www.gsxt.gov.cn。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六、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新《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的规定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罚则内容。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
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百五十一条 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