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企业需要办理: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2、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 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 有健全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有与服务相匹配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无违反国家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及其在境内成立的组织不得在境内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
3、审批部门:广东省名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4、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法人无犯罪证明
3)、信息审核人员身份证、联系电话、学历证明
4)、1-3名技术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学历、部门、岗位、职称、从业年限及入职时间等(如果有相关的技能证书也提供下)
5)、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6)、企业资金使用流水证明(银行对公流水或验资报告)
7)、宗教信息平台地址(如果是网站需提供域名证明、公众号微博等提供名称)
8)、如果之前做过第三方的网络安全等级评估报告或等保测评报告提供下,没有我们给你做自评报告
5、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常见问题:
1、一个组织想同时通过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可以合并申请吗?
答:可以。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中的“服务形式”一栏可同时勾选多种服务形式,一表申请,一证许可。
2、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拟在已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互联网平台等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是否需要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答:需要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